普瑞眼科: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 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汤华东先生、CHEN PENGHUI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汤华东先生、CHEN PENGHUI 先生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