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普瑞 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 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