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总裁工作细则》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裁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 化和规范化,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高级副总裁若干名,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解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