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蕊斯"、"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普蕊斯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普 蕊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 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持续 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4 年培训情况报告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普蕊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 的了解和认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诚信 意识和企业管理水平,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