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4-026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 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