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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2024年4月)
301257ClinPlus(301257)2024-04-28 07:51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办法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 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公司法》、《担保法》等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 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担保的 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 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担 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