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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301257ClinPlus(301257)2024-09-13 11:23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00-5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00-5 号 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等资料,公司就本次调整及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程序如下: 致: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