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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 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艾布鲁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巨潮资讯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