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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301261HGPE(301261)2023-11-27 08:58

为了完善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北 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全体董事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公司 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1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