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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301261HGPE(301261)2023-11-27 08:56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 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检查公司会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