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