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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厦门华厦 聚信壹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壹号咨询公司或标的公司")100% 股权,交易价格共计人民币 50,2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部分自有资金 31,250.00 万元及部分超募资金 19,0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聚信壹号咨 询公司 100%的股权,聚信壹号咨询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 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2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