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汉 仪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68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251.1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4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