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名,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