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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汉仪股份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6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2,511,258.4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488,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