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强化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汉仪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