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华特: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2、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的负责人;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关联人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各部门、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及时通报董 事会秘书进行公告。 第四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 1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与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 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 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