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 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 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 票计票工作。 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239 号 致: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周一)下午 2:30 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 24-4 号公 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