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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八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六)公司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 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七)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套期保值业务实施止损原则:当市场 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保头寸失效,且发生较大亏损或价格触及套保方 案止损点位时,对保值头寸实施止损。如需继续持有保值头寸,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 同意后重新制定相应交易方案审批后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波 动带来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控股分子公司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 务,未经公司同意,各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