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唯特偶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7.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1.50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