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捷邦精 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 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文件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 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