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含下属子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均为公 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任何一名拟激励对象所获授限 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