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北京市中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