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规文件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进行内幕 交易、虚假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操纵证券市场、披露虚假的或具有误导性 的资料以诱使对方进行交易、披露受禁止交易的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市场不 当行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 变动方式、变动价格、限制股份转让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