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或者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 事项、争议各方的主张、公司现状等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的信息,以 及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