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一)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 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 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二) 符合《独立董事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 具有五年以上的法律、会计、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历; (四)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