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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专门会议工作;召集人由 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的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三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讨 论公司重大事项,以在董事会中更好地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 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三名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负责研究讨论公司运营情况与重大事项,下列 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