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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会议是监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监事按照规定参加监事会会议是履行 监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 对公司财务、董事会及其成员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 防止其滥用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监事会成员按照公司章程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所 占比例不得低于1/3,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