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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现金、 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 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 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 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条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