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一博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