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控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