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健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华泰联合证券")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 付现金购买王祥安、浙江自贸区雪源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 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财务顾问主办人: 范 杰 陈 睿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形,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何家乐,共同实际控制人均为何家 乐、何家伦兄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2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