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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莱德: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 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3 名。董事会设 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