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阿 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阿莱德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 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