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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本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 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的办事机构 公司证券投资部行使监事会办事机构职能,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证券投资部其他人员协助其处 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应当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 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本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 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第 1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