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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九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