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产品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 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 允许,公司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信托、 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