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已对外公布的计划投入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 明。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