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 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管理活动,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向监事会通 报执行情况。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 1 页 第六条 总经理的任免应符合法定的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 3 年,届满经董事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