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 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其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 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 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侵犯股东合 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