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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01428Shijihengtong(301428)2023-11-10 10:18

京天股字(2023)第 586 号 致: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卫星大厦公司会议 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 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