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相关产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系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 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风险,能充分利用期货 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该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 风险的短期理财,投资品种为保本型、低风险、短期(最长不得超过 半年)、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