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恒达新材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恒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3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 81,829.46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11,396.69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