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南资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娟女士的履历等相关资料, 李晓娟女士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本次选举李晓娟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补选 李晓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 养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