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南资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