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南资源: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 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 动。 第三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 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 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 理的相关风险敞口应当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使得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与 相关风险敞口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活动: 预期原材料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