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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南资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 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监高。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监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董监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 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监高的身份及所持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