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健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 二、管理层的责任 民生健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 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民生健康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