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健康: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 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 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公司下属 公司(包括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