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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 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 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 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